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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燃氣報警裝置情況分析
一、居民安全防護意識不強
許多居民存在僥幸心理,認為燃氣報警器可有可無。根據2013年的一項網絡調查顯示,僅有35.14%的網民愿意花錢安裝家用燃氣報警器,而不愿意或者認為無所謂的網民比例占到了半數以上。有些市民將燃氣公司建議安裝燃氣報警器視作一種推銷行為,對于安裝燃氣報警器積極性不高。
二、燃氣報警器壽命問題
報警器的壽命主要取決于氣敏元件的壽命。氣敏元件的壽命大致分為三檔(對天然氣是按2.5%濃度不報警算失效)。最差的在0.5-1年期間內超過90%的氣敏元件會失效,好一點在1年內會有50%失效,在2年內會有80%左右失效,當用滿3年時,會有90%以上的失效。除了氣敏元件的質量問題外,報警器壽命也與電容、三極管、繼電器、印刷電路板、指示燈、蜂鳴器這樣一些電子元件的質量有關。
元件的氧化、銹蝕等,都會造成接觸不良,縮短報警器壽命。現有的燃氣報警器壽命一般為2-3年,最長的也只有5年左右。報警器壽命較短,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用戶對報警器接受程度。
三、未出臺強制性安裝規定
燃氣報警器的安裝必要性缺少政策支持力度。政府雖規定了在公共場所和密閉空間內使用燃氣必須安裝燃氣報警器,但目前還沒安裝家用燃氣報警器的硬性規定,只有少部分地區有針對家庭安裝燃氣報警器做出的相關規定。
燃氣公司如果強制安裝,不僅會受到市民的抵制,還要為之負很大的責任,得不償失,所以安裝報警器并不屬于燃氣公司的業務范圍,實際安裝率并不高。